重塑職場神學:普世合一視角下的工作與尊嚴

文:莫介文

〔耶和華上帝〕又對亞當說:「你既聽從你妻子的話,吃了那樹上所出的,就是我吩咐你不可吃的,土地必因你的緣故受詛咒;你必終生勞苦才能從土地得吃的。」(創3:17)

我們在你們那裡的時候曾吩咐你們,說若有人不肯做工,就不可吃飯。因為我們聽說,在你們中間有人懶散,甚麼工都不做,反倒專管閒事。(帖後3:10-11)

凡勞苦擔重擔的人都到我這裡來,我要使你們得安息。(太11:28)

在香港的基督教圈子裡,「職場神學」一直是熱門話題。然而,究竟甚麼是職場神學?如果僅僅是基督徒在職場中的信仰反思,或是將信仰原則應用於工作環境,這是否足以觸及神聖、超越與無限的領域?顯然,職場神學是一種處境神學,因為它從職場經驗出發,探索當下與終極之間的聯繫。

正如處境神學的倡導者史蒂芬·貝萬斯(Stephen B. Bevans)所說,處境神學是過去的記錄與當下經驗的相遇。香港福音派經常引用的史蒂文斯(R. Paul Stevens)認為,職場的轉化之所以可能,是因為職場也是天國臨在的場域之一。然而,整體來看,職場神學往往過於理想化和單向化,容易簡化工作環境中權力運作的複雜性,並忽視了工作與職場如何改變我們對天國的理解。

史蒂文斯認為,工作神學的起源可追溯至二戰後的天主教神學家,但其實早在1891年,教宗良十三世(Leo XIII)在《新事》(Rerum Novarum)通諭中已經提出了深刻的工作神學觀點。一方面,良十三世反對將資本家與勞工對立的社會主義論調,認為最終的目標是追求「共善」而非共產;另一方面,他指出,工作不僅是獲取生活所需和財產的手段,更是人類維護自身尊嚴並參與上帝創造的重要途徑。

九十年後,教宗若望保祿二世(John Paul II)在《人的工作》(Laborem Exercens)通諭中進一步深化了關於勞工權益與工作靈性的社會訓導,並涵蓋了各類型的行業。通諭指出,工作的目的是實踐人類治理大地的召命(創1:28)。雖然墮落使人「汗流滿面」才得以糊口,但這並沒有改變工作本質上的美善。最重要的是,工作表達並提升了人類的尊嚴,是人成為「人之所是」的方式,這成為工作與職場神學的重要參照點。

新教方面,沃弗(Miroslav Volf)可以說是首位系統性探討工作神學的基督教思想家。與福音派透過「召命」(vocation)切入的進路不同,沃弗從聖靈論的角度出發,認為我們的工作是上帝之靈的恩賜,讓我們得以參與上帝轉化世界的聖工。當然,個人的召命與世界的轉化並不矛盾,但正如專研工作神學的科斯登(Darrell Cosden)所言,工作或職場神學不應只局限於個人的職場倫理,亦不應流於對工作的神學評論,而是深入探討工作現象的深層實在。

從普世合一的視角來看,職場神學不僅關心與上司、同事和顧客的相處之道,或個人的職業發展,而是從勞動的本質、工人的權益、經濟活動的系統,及商業倫理的具體處境出發,揭示其中的結構性權勢與力量,並探索轉化的可能性和方向。

根據第二個創造敘事,上帝創造人類,並命他們耕耘和看管伊甸園(創2:15),這是他們最重要的工作。因此,在聖經傳統中,工作與人類和大地的關係密切相關。當人類因僭越自己的位份而受到懲罰時,他們與大地的關係也因此受到了影響,導致我們「終生勞苦才能從土地得吃的」(創3:17)。某種程度上,當代資本主義對勞工的系統性剝削,與人類的「原罪」一脈相承,並將人與上帝及大地的異化關係擴展至勞資關係,甚至如馬克思(Karl Marx)所言,人與自身的工作也出現了異化。

然而,工作本身並不是一種懲罰,而是上帝創造意向的一部份。人類是按照上帝的形像受造(創1:26),因此被揀選成為「共同創造者」(co-creators),參與上帝在世間的的計劃與行動。墮落使工作變得勞苦,但並沒有改變工作的本質。因此,保羅(或託名保羅者)提醒教會中的弟兄姊妹,不應因為末世將至而懶散不做工(帖後3:10-11)。工作並非單純的職業,而是一種內在於人性尊嚴的生活模式,是人活出上帝形像的重要途徑。

對於認識上帝藉著基督成就救恩的信徒來說,工作的神聖性更是不言而喻。雖然罪使工作陷入各種扭曲的關係,但基督所帶來的轉化力量透過信徒的入世參與,將這股力量注入工作之中,使一切勞苦重擔得以歸於成為肉身的聖道(太11:28)。這並不意味所有職場中的問題都會迎刃而解,但它為揭露和批判那些使人異化的權勢提供了靈性與精神的根基,從而使深刻的工作神學或職場神學成為可能。

無論是香港人在移居他方後經歷職場的巨大變遷,還是留港者在新時代重新思索工作的意義,這些經驗都可以成為發展工作神學或職場神學的契機。我們不應再停留於個人的職場倫理或成功見證,而應在轉變中的香港,認真討論工作的工具性、關係性與本體性多個維度,揭示隱藏在職場中的異化力量,並倡導能夠讓人活出尊嚴並參與社會轉化的工作文化。

參考書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