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:Dany
有些人總愛說:「我再減三磅就完美。」
齊澤克(Slavoj Žižek)講過一個故事。一位女士告訴他,她的情人看著她的身體說:只要你再減三、四磅,就完美了。齊澤克的建議是:千萬別減。因為真的減了,她不會變得完美,只會變得平凡;完美的幻覺,恰恰是由那一點「多出來」的東西製造出來的。 換言之,缺陷不是完美的阻礙,而是完美得以維持的條件:正因為永遠還差三磅,「完美」才像一直在下一步,一直值得追求。
這個故事還可以推前一步,得出一個更安靜、也更危險的版本:完美其實已經達到了,只要把那多出來的三磅,放到別的地方去。
本期邀稿信問了一個尖銳的問題:一個完美的烏托邦,背後是否必然有被隱藏起來的黑暗角落,那才是完美表象背後真正的訣竅?我想說,這個問題本身,正是「還差三磅」的邏輯:完美之所以成立,是因為有人替它背著那三磅。因此,真正要問的不是「有沒有黑暗角落」,而是「黑暗角落被收藏起來,還是被叫出名字來」。我想從舊約裡找一段拒絕收藏的經文:它承認那三磅存在,卻堅持把它叫出名字來。
一章經文,三句互相打架的話
申命記十五章大概是舊約裡最接近「烏托邦藍圖」的一章。它規定每七年豁免一次債務,接著在同一段裡處理希伯來奴僕的釋放。細讀之下,這一章對窮人說了三句彼此打架的話:
第 4 節:「在你們中間沒有窮人了。」
第 7 節:「你弟兄中若有一個窮人……」
第 11 節:「原來那地上的窮人永不斷絕。」
先說沒有,再說假如有,最後說永遠有。三句話裡的「窮人」,原文是同一個字 evyon(אֶבְיוֹן)。 經文沒有替我們把三種窮人分開處理,它說的是同一群人。
乍看之下,這正好是「還差三磅」:理想的共同體永遠差一點點。但第 11 節的下半句,把差別說了出來:「……永不斷絕,所以我吩咐你說:總要向你地上困苦窮乏的弟兄鬆開手。」
在齊澤克的故事裡,缺陷用來維持欲望;在申命記裡,缺陷用來引出命令。窮人的持續出現,並沒有讓理想顯得更迷人,反倒令共同體無法宣布:「我們已經完成了。」
兩種太舒服的讀法
這個「所以」,擋住了兩種常見的讀法。
第一種是宿命論:「窮人總會有的,做也沒用。」耶穌在伯大尼說「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」(可十四 7),有學者指出,耶穌這句話正是引用申命記十五章 11 節;可是它在教會和公共論述裡,卻常被用來證明貧窮無法消除,甚至替削減扶貧措施開脫。可是在申命記裡,「永不斷絕」是放在命令前面作為理由的;就連馬可福音的那一句,也緊接著說「要向他們行善隨時都可以」。持續,是責任的起點,不是責任的終點。
第二種是調和論。第 5 節緊接著說「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」,原文以「只要」(raq im,רַק אִם)起首,於是許多人把第 4 節讀成有條件的應許:只要大家順服,就不會有窮人;既然還有窮人,就是順服得不夠。 這樣一讀,張力消失了,經文變得整齊。這種讀法有它的文法根據,我不打算否認。但我寧願留住那道裂縫,因為共同體本來就活在裂縫裡:一邊是應許的「沒有」,一邊是眼前的「還有」,而命令正是在兩者之間發出的。把裂縫補好的讀法,最後往往只剩下一個結論:窮人的存在,是別人不夠好的證據。這樣讀,窮人便不再是向我們發出的命令,而是別人失敗的記號。那其實又是在找那三磅。
一隻要一再張開的手
申命記十五章是一章關於手的經文。單是頭十一節,希伯來原文裡的「手」(yad,יָד)就出現了六次:債主「所借給」的(原文直譯是「他手所借出的」)要豁免(2 節);借給弟兄的,「你要鬆手豁免」(3 節);不可「攥著手」(7 節);要「鬆開手」(8、11 節);神要在「你手裡所辦的事上」賜福(10 節)。
第 8 節和第 11 節的「總要鬆開手」,原文是 patoach tiftach(פָּתֹחַ תִּפְתַּח):同一個動詞連說兩次,先是不定詞,再用定式動詞,直譯大約是「張開,你要張開」或「你必要張開」。這是希伯來文加強語氣的常見句式。 同一章裡,它一再出現:「給,你要給他」/「你必要給」(10 節);「供給,你要供給他」/「你必要供給」(14 節)。與之相對的,是第 7 節那隻「攥著」的手;原文的動詞,是把手合攏、握緊。
經文的想像很具體:共同體的善,不是一個已經達成的狀態,而是一隻手的動作。手會累,會自然地合上,所以命令要一再重複。張開沒有一次過的成就可言;每一次窮人出現,都要重新做一遍。
第 9 節更一針見血:「你要謹慎,不可心裡起惡念,說:『第七年的豁免年快到了』。」豁免年快到,借出去的錢會一筆勾銷,精明的人一算,便知道現在不借最划算。一個理想的制度,最先培養出來的,可能是更精明的計算。申命記知道這一點,所以它不只立法,還要監察人心裡那本帳簿。

在門上刺透的耳朵
處理完債務,經文立刻轉去談工人(12–18 節)。希伯來奴僕服侍六年,第七年要讓他自由,而且「不可使他空手而去」。主人的手要張開,好讓離開的人手中不空。
接著是一段很少人留意的條款:「他若對你說:『我不願意離開你』,是因他愛你和你的家,且因在你那裡很好,你就要拿錐子將他的耳朵在門上刺透,他便永為你的奴僕了。」(16–17 節)
我不打算把這段經文讀成控訴。經文容許這樣做,也預設了真實的情誼。但請看它的意象:本來讓人走出去的那扇門,成了把人釘住的地方;「愛你和你的家」,成了永遠不離開的理由。被愛、被當作家人,和不再離開,在這裡是同一件事。
緊接著,第 18 節說:「你任他自由的時候,不可以為難事,因他服侍你六年,較比雇工的工價多加一倍了。」經文居然用一筆帳來勸人放手:他已經給了你雙倍的價值。放手之所以難,正因為他太好用。
然後,是全章最重的一句:「要記念你在埃及地做過奴僕,耶和華你的神將你救贖,因此,我今日吩咐你這件事。」(15 節)這個「因此」,和第 11 節的「所以」,在原文是同一個詞 al-ken(עַל־כֵּן)。 命令有兩個根據:一個是窮人永不斷絕,一個是你曾經為奴。
創世記結束時,埃及因約瑟的治理而倉廩豐足;翻到出埃及記,那些積貨城卻是由以色列人做苦工建成的(出一 11)。那份井然有序,是靠一群不能休息的人撐起來的。換句話說,以色列人記得自己曾經是別人的「三磅」。申命記要他們帶著這份記憶去建立自己的共同體。這份記憶的用途,是叫他們不再讓任何人做那三磅。出埃及不是從奴僕變成主人,而是從一個需要奴僕的秩序裡出來。
星期日的中環
香港的讀者大概會想起不少家傭放假的星期日:中環遮打道一帶的天橋底、維園的草地。
按香港的規定,外籍家庭傭工每七天至少享有一天休息日,僱主不可強迫她們在休息日工作;按合約,她們須在僱主的住所工作和居住。 於是,工作的地方與休息的地方是同一個地方,下班的門與上班的門是同一扇門。那一天的休息日,就是她走出那扇門的日子。
豁免年與休息日,本質上是同一種東西:經濟汲取的定期中斷。申命記十五章把債務的豁免和工人的釋放放在同一段,因為兩者問的是同一個問題:一個共同體,肯不肯定期停止從人身上索取。
我想問的,不是某位僱主的善惡。許多家庭待家傭確實很好,也真心說「她就像我們家的一份子」。我想問的是一個結構:一個看似井然有序、彼此「像家人」的家庭,會不會正是靠另一個人隨時候命、不能真正下班,才顯得這樣完美?那個家的完美,是否也「還差三磅」,而那三磅,默默記在別人的工時表上?

兩個誘惑,其實是一個
一個共同體,無論是家庭、教會還是社群,面對自身的缺口,大概有兩個誘惑。
第一個,是找一個人來承擔它:指認那「多出來的三磅」。問題在他身上,負擔落在他身上,其他人便可以繼續完美。
第二個,是假裝缺口不存在:宣布我們已經完成,已經是一個沒有窮人、沒有疲累、沒有人被遺漏的群體。
兩者看似相反,其實是同一個動作:不讓缺口繼續發問。前者把缺口放到某個人身上,後者把缺口從視線中抹去;兩者都令缺口不再是「我們的」。而一個缺口一旦不再是我們的,就不再要求我們做任何事。
申命記的做法恰恰相反。它讓缺口留在那裡,並且讓缺口說話:每一次窮人出現,都是一次打斷,一次重新張手的命令。缺口在這裡不是共同體的失敗,而是共同體一再被召回的地方。所以真正的問題,不在誰是共同體多出來的那三磅,而在共同體如何處置自己的未完成:是把它記在別人的工時表上,還是記在自己那隻需要一再張開的手上。
沒有這地方,卻有這時候
「烏托邦」這個字,是英國人文學者、政治家湯瑪斯·摩爾(Thomas More)在 1516 年以拉丁文出版的《烏托邦》裡造出來的。它由希臘文 ou(οὐ,「不」)加上 topos(τόπος,「地方」)合成,意思是「沒有這地方」;同時又與 eu-topos(「好地方」)音近。這個雙關並非後人附會:初版書前附了一首六行短詩,假託島上一位詩人之口,讓島自己說話:古人因我人跡罕至,稱我為「烏托邦」;如今我足可與柏拉圖筆下的城邦匹敵,或許更勝一籌,因為她不過是用文字描繪出來的,我卻憑人民、財富和最好的律法實現了;所以,我理應被稱為「優托邦」。
這首小詩很值得細味。島在誇口「我已經完成了」,它的正式名字卻寫著「沒有這地方」。常見的讀法是:好地方並不存在。我想補一句:不是好地方不存在,而是一個宣布自己已經完成的好地方不存在。那正是前面說的第二個誘惑。
申命記同意「沒有這地方」。第 11 節說窮人永不斷絕的所在,原文是「從那地的中間」(mi-qerev ha-arets,מִקֶּרֶב הָאָרֶץ)。連那流奶與蜜的應許之地,也不是一個沒有窮人的地方。可是申命記給了另一樣東西:不是一個好地方,而是一個好時候。全章第一句是:「每逢七年末一年,你要施行豁免。」「豁免」(shemittah,שְׁמִטָּה)的字根有放下、鬆手的意思;出埃及記用同一個字根,說第七年要「叫地歇息」,好「使你民中的窮人有吃的」(出廿三 11)。 而經文說的是「施行」豁免:豁免要人去做,卻沒有人能住進去。
本期問:烏托邦是指南針,還是路線圖?讀完申命記十五章,我會說:兩者都不是。它更像一個節拍。
每七天停一次,每七年放一次。這不是一個遙不可及的終點,也不是一張可以按圖施工的藍圖,而是一種寫進時間裡的中斷。烏托邦不是「沒有窮人」的完成狀態,而是一種操作:每當需要、債務、疲憊,與那些不能配合的人再次出現,共同體便重新打開手,而不是重新找一個人去填補缺口。
這或許也回應了本期提到的兩種平衡。紀律與開放,未必是天秤的兩端;申命記的紀律,正是定期開放的紀律。生產力與理想,也未必對立;第 18 節毫不避諱地談「雙倍的工價」,第 10 節也應許神要在「你手裡所辦的事上」賜福。經文並不看輕生產,它只是拒絕讓生產成為不放手的理由。
本期的記者去了南韓,看一個走了三十多年的共居社群。我們也許不必急於追問,它背後有沒有黑暗的角落;任何由人組成的群體都有。更值得看的是:它把自己的「未完成」放在哪裡?是分攤在每一隻重新張開的手上,還是記在某個不能休息的人身上?
完美的共同體並不存在。存在的,是一再被窮人打斷、因而一再重新開始的共同體。
你必須登入才能發表留言。